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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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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 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 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呵呵 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 第十九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需要缴纳,物业服务是维护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自己不住是自己的原因,不是这段时间物业就不服务了,肯定还是要缴纳的。一般确定暂时不居住的,需要自己到物业管理公司提前备案,确定暂时不居住了,还要书面申请。等连续一段时间(一般要求是六个月以上)的是按照空置房来收取的,有按70%、80%收取的,但是不低于50%。物业在确定是还要查看水电在这段时间有没有使用。具体看咱们与物业的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当地的文件执行。
一间空置的房子,是可以不用缴纳全额物业费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家买房后还没有装修,你的房子不具备入住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去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一般物业费大概可以减免到70%-90%左右,具体数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的物业公司有时为了避免业主投机取巧用假空置房申请减免物业费,会一次性收半年的费用,并且在水电上进行控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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