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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因此,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作为情侣同居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所以同居财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财产的划分即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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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产权人以登记为准,共同共有人享有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房地产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关于房地产这种不动产的权利归属问题,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屋的权利人是根据房地产权利登记凭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为准的。根据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王某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于法不悖,应予支持。但是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一、自愿原则,有约定的从约定。二、公平公正原则,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做出贡献的大小,如果不能区分贡献的大小,原则上是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屋的权利人是根据房地产权利登记凭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个地方的一般共有是共同共有,在婚姻生存期间获得的财产夫妇的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房地产,无论双方出资多少,双方都平等,不分份额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必须平等分割。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共同债权各半共有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是,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同居生活之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与赠送关系进行比较,一方向对方索取的财产可以参考借用婚姻关系索取的财产,离婚时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取财产而使对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返还进行处理。
不动产的产权人以登记为准,共同共有人享有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房地产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关于房地产这种不动产的权利归属问题,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屋的权利人是根据房地产权利登记凭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为准的。根据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王某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于法不悖,应予支持。但是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一、自愿原则,有约定的从约定。二、公平公正原则,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做出贡献的大小,如果不能区分贡献的大小,原则上是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屋的权利人是根据房地产权利登记凭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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