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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但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有办法退回定金的。如果签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难以退回了。 但这需要一定的法律技巧,一般...
签订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如果当事人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可以退,并且如果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根据定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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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往签订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意向书。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的同时往往要求购房人交付购房定金。在实践中,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有可能会因各种因素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在不能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拒绝返还购房人定金,由此产生纠纷。事实上,商品房开发商收取定金后,未能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应当退还或双倍返还定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一、商品房开发商收取定金后因其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二、因购房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退还。三、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人。(所谓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司法解释并未罗列具体事由,但一般认为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人都有买卖房屋的诚意,但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原先预约合同中没有出现的条款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适用的主要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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