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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若签有协议表示婚后出钱所买的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房产登记也只登记了该子女的名字,则房产属于该子女一方。若没有签订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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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对房产的归属、份额是否有协议,有协议并且有效就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就看登记信息、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具体分析。 (一)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房,法院会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如果是为了双方结婚买房,法院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但是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法院在分割时会向男方有适当倾斜如果不是为了双方结婚买房,法院可能会在双方都有份额的情况下向男方有适当的倾斜,有的法院也可以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借名买房的行为,是男方父母的财产 (三)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结婚时间较短,可以向男方有适当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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