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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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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1、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你们名下的房产都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首付部分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一旦离婚,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未还的贷款,作为登记方的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至于“变心”情况下的财产协议,要看协议条款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效,实践中,既有有效的判决也有无效的判决,关键看协议条款如何约定。
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第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第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第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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