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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2021-05-31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明确的了解到。划拨土地原本既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也不能进行买卖转让,只能最后由国家收回。然而,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国对于划拨土地转让事宜做出了新的规定。划拨土地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了。

相关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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