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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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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后,有关机关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的处罚。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但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被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前罪追诉期限。因此,如果当年刑事案件已经立案调查,无论他逃跑20年还是30年,都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将不再追诉。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自侦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30天,案件重大复杂的,可延长15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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