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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4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1、中国允许企业境外投资所涉的领域。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指导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涉及的行业从初期集中在贸易方面发展到资源开发、工农业生产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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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财清[1995]6号)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2004第21号)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16号)废止 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合发[2004]452号)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通知(汇政发字[1997]第10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44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6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7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境外发[1992]29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企发[1996]114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企发[1995]85号)废止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的通知(国资企发[1996]142号)
关于落实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县商务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境外投资由核准制变为备案、核准制,由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 二、企业之前已取得的境外投资批复文件、《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仍然有效。企业新申请境外投资或原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应按现行《办法》办理。 三、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自2014年10月6日起同时废止。企业应按照新公布的《办法》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理境外投资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规定,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证券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不得达到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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