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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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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租户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提供原单位的房产证明”-签订合同的“房主”不是产权人? 2、房主是产权人,那么”房主“与楼主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提供房屋、产权证)由房主履行。合同并没有注明详细的租赁面积(实际面积)并没有增加房主的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房主对合同中的“用途”实现负有义务,没有及时的、合理地提供与房屋产权相关的证件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行为。因房主的违约行为而拒绝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属于合同一方行使的不安抗辩权,房主因此抗辩所遭受的预期损失(下期租金)不能要求相对方(楼主)承担。但注意的是合同解除(单方解除或是双方协商解除)后,房主有权收回下期的房屋使用权。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况说明我的答复。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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