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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屋所有权实行登记主义,认定房屋所有权就看在房屋登记中心办理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您用您的朋友的名字买房风险很大,很有可能将来变成您借...
必须符合购买条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你社保不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建议和对方协商等满足过户条件时签订网签合同,把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延长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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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属于法院执行案件被依法查封的执行房屋,即使没有房主也就是被执行人的同意只要有法院的裁定书,通过拍卖或者折价的方式将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都是合法的。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如果你朋友通过关系将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如果房管局能够办理的话也可以。房屋过户至你名下以后,原来的房主不能找你,只能找房管局。但是,原来的房主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那样的话,你作为案件的被告就应当举证证实取得该房屋的合法性,只要提供房管局关于该房屋的过户资料即可。如果该资料上面的原房主签名经过鉴定不是其本人所签的话,你的官司就输了。所以,购买该房屋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关键是你是否能够全部控制。
如果当时购买时限购政策没有出台的,那么你可以要求过户,双方持身份证明房本到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政策出来后你购买的,那么你没有购买北京房屋的资格,以朋友名义购买也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无法过户。 当然也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来达到你的目的,不过这个过程就比较复杂了,网上也不解释不清楚,你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
看情形买房的手续应该都是他的。 房屋产权并没有登记你是共有人,只凭转账凭据是不能界定房产共有的。 由于你们是同居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但这种途径原则上也只能平均分割。 婚前财产是不能相互共有的,但同居期间的“所得”在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时是按照共有财产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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