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种情况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职工有病治疗休息,根据工龄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第二,职工医疗期满,依然不能上班工作的,符合病退的,可以办理病退,符合退职的,应该办理退职,不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第三,解除合同,应该按照工龄,每年工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患癌症的,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合同,但需给予相应的补偿。
员工患有重症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1,0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