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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追加扣除。
首先,6项是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缴税时,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费用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国家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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