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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屋与非居住房屋的界限如何划分?

2024-12-14
本文旨在阐述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区别,并解释如何认定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 根据本市的规定,如果房屋的原始设计是用于非居住用途,但是在拆迁时仍然被用于居住,那么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如果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并建立了租赁关系,则也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如果房地产权证上权利人为单一家庭,且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或实际用作职工或职工家庭居住使用,则不能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如果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并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改变为非居住用途,则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是,如果该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之前已经被批准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在2001年11月1日之后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过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改变为非居住用途,则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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