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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进需要的手续有: 1、环保审核,转入车辆必须是国标准,且已经取得天津小客车增量指标。 2、交档案:拿环保单,回执单,小客车增量指标,机...
不需要。不过注意一下限行时间就行。天津有规定早晚高峰时段,具体为早7点至早9点,以及下午4点至下午7点之间外地牌照车辆禁止在外环线以内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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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进需要的手续有: 1、环保审核,转入车辆必须是国V标准,且已经取得天津小客车增量指标。 2、交档案:拿环保单,回执单,小客车增量指标,机动车登记证,原车辆档案去车管所; 3、等通知再去车管所等两天,车管所电话通知可以办理手续。第二次去车管所,仍然到咨询台告知你办理业务领排号,警察会把机动车登记证书还给你,让你去验车地方验车; 4、拓号; 5、拍照验车; 6、拿验车结果; 7、选号; 8、缴费; 9、上交强险; 10、领新; 11、领环保标; 12、贴好车辆合格证,强险标,环保标,临牌。
该车型2016款为国五排放标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到天津落户上牌。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外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管所核对车辆实际情况与备案登记的车辆信息情况一致之后,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核发机动车30天临时号牌和车辆档案手续材料。受让方再和车辆一起到天津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过户车辆需要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过户时需要双方出示身份证,异地户籍的还需要有本地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该款车型号为国四排放标准机动车,是不能在天津办理落户上牌手续的,需要是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可以在天津落户上牌。过户机动车,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注销车牌和车辆行驶证之后,给当事人发放车辆档案手续以及临时车牌照。再由受让方到天津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过户车辆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当事人是异地户籍需要在本地的居住证。过户需要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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