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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临时祛除一个人的姓名的,因为房屋登记簿“预告登记权利人”项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而房屋登记所有权时是根据房屋登记簿来的。要祛除一...
1,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2,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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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署,只要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了这三项条件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这里需要提醒交易双方的是,没有房权证的房屋法律规定不准上市,因此单靠签订买卖合同、公证等都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丢了,不要慌。丢了还是有相关补救措施的。如果丢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补救措施: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第二种补救措施: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第三种补救措施: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后,如果购房者在银行抵押后丢失合同,购房者除了在第二种情况下办理手续外,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1、房屋买卖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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