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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2021-11-27
房屋买卖合同丢了,不要慌。丢了还是有相关补救措施的。如果丢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补救措施: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第二种补救措施: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第三种补救措施: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后,如果购房者在银行抵押后丢失合同,购房者除了在第二种情况下办理手续外,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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