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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
如果婚前购买的股票因市场变化等非人为操作而婚后升值,升值部分属于自然孳息,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如果股权升值是婚后积极管理操作造成的,升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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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婚前购买的股权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部分是否属于自然增值。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属于自然增值就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这项投资收益中付出了一定的时间、智力或者精力成本,那么这项投资收益就不能视为孳息或者是自然增值,也就应当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能请求分割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婚后对股票账户没有进行运作,股票因为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增值,此种增值为自然增值,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增值部分,不予支持。 但是婚后对婚前的股票账户进行运作,该增值为主动增值,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该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增值部分,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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