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变更承租人,但是改名字只能是原承租人(户主)所在户口本同一家庭成员。没有法定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不予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补贴申请人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使用权房不是产权房,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据你的陈述,你们兄妹之争不应当是房屋分割,而应当是承租人的变更之争,房屋的承租人是你父或母吧,现在需要变更承租人,你们可以向房屋的原单位要求变更,由原单位来确定新的承租人。新的承租人条件是在你们父母生前就与其共同居住,而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而且户口就落在该处。如果有多人符合条件,原单位确定了新的承租人,其他有资格的人不服,并因此发生了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才会受理。指定了新的承租人后,其他原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居住。
一、公房使用权能否转让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1、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2、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3、产权不明晰的; 4、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5、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6、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7、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8、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9、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二、可以改变公房的用途吗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廉租房不可以转租。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