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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转换、货币补偿和产权...
一、房屋折旧的年限: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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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成都市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2.提前搬迁奖励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3.政策性补贴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永川府发〔2013〕45号文件: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具体标准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执行),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表1所列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费3000元/亩、附着物7000元/亩,由征地单位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补偿到户。构筑物据实清理补偿(补偿标准见附表 2),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二、调整搬迁补助、过渡费标准 (一)房屋拆迁属货币安置或不属安置对象自行调地自建的,每人一次性计发1300元搬迁补助费。 (二)搬家补助费:3人及3人以下户按800元次,3人以上户按1000元次,按2次搬家计发。 (三)房屋拆迁属统建安置的,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每人每月计发250元,超期未进行安置入住的,每人每月计发300元过渡费,人员以每户享受住房安置待遇的人数为准。 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2013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标准办理永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川段的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因永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川段征地工作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补偿标准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地批文下达后,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为准。上述文件具体内容请于永川区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也可到永川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进行咨询。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规定,在符合换货条件下,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是折旧率、产品价格、产品使用日期三者的乘积。计算公式为:折旧费=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折旧率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有详细规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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