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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有: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 1、在已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情况下,申请注册其他类似商品。复制商品申请注册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二、已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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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主要表现在: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 1、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可以按照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2、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 3、认定遵循案例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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