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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过图资源局: 兹有(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选址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因迁移、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由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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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出让申请手续。(土地出让申请及相关申请表格;土地证原件;出让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规划部门规划意见;其他要求材料)二、进行土地评估,交土地评估费(一般按评估价的四‰交纳)。 三、交纳出让金(评估价的二5%)、契税(评估价的三%)。 四、土地管理局研究报批。携带有关资料:(双方出让合同;有关土地出让批复文件;规划部门出示规划意见;经计委批文;到区土地局办理土地证,交纳管理费)划拨土地出让的办理程序为:交交一、申请:由转让双方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土地转让申请、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地上物产权证明、双方的土地转让协议、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有关纳税发票)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委托地价评估测算补交出让金,其标准为不低于评估地价四0%。 三、根据规定补交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并报政府审批。 四、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定,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划拨取得;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划拨土地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08年版)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王晓庆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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