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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房屋装饰工程质保时间,从合格之日起,满2年以内为无偿保修期,2年后可收取维修费;是3%-15%质保金,一般完工后使用3-12月内,...
1、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2、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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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被撤销的,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移交给使用者管理,由使用者代表发包人负责。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同意将保证金交给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规定,承包人以银行担保代替预留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有一个上限,即最高不能超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违约方固然因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但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调低违约金的金额。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于支付维修费用。工程竣工前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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