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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是指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构成企业,通常由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以上的公司。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指并购和并购。合并也称为吸收合并...
对于并购公司的价值的计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并购后的公司会承继被并购的各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具体的价值计算可以由审计机构或者评估机构来评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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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内容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如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上述评估方法只提到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要考虑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没有说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实质构成。关于这一内容,我们可以参考《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包括房屋重置为新价格和区位补偿价格,具体评估规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虽然这种方法已经废止,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了解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实际上包括土地补偿,即区位补偿价格,房屋补偿,即房屋重置为新价格。拆迁时,政府往往会灌输一种观点,即补偿是对地上房屋的补偿,而一些企业的工厂成本价很低,政府会以此为方向告知企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主要是对房屋成本的补偿。实际上,在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时,不仅包括了对房屋重置成新的补偿,还有对房屋所在土地的区位补偿价。因此,企业在计算自己房子的价值时,应该知道这个价值是一个实质性的组成部分士,对自己的补偿有正确的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内容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如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上述评估方法只提到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要考虑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没有说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实质构成。关于这一内容,我们可以参考《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包括房屋重置为新价格和区位补偿价格,具体评估规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虽然这种方法已经废止,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了解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实际上包括土地补偿,即区位补偿价格,房屋补偿,即房屋重置为新价格。拆迁时,政府往往会灌输一种观点,即补偿是对地上房屋的补偿,而一些企业的工厂成本价很低,政府会以此为方向告知企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主要是对房屋成本的补偿。事实上,在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时,不仅包括将房屋重置为新的补偿,还包括房屋所在土地的区位补偿价格。因此,企业在计算自己房子的价值时,应该知道这个价值是一个实质性的组成部分士,对自己的补偿有正确的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以下合适的方法: 1、账面价值法 (1)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的价值或净值,主要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加企业的经营利润构成,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 (2)但这仅对于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企业的赢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 (3)为弥补这种缺陷,在实践中往往采用调整系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变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1+调整系数)。 2、重置成本法 (1)重置成本足指并购企业自己,重新构建一个与目标企业完全相同的企业,需要花费的成本。当然,必须要考虑到现存企业的设备贬值情况。 (2)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企业资产目前市场全新的价格-有形折旧额-无形折旧额。 (3)以上两种方法都以企业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最重要的特点是采用了将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分别股价,再相加综合的思路,实际操作简单一行。其最致命的缺点在于将一个企业有机体割裂开来:企业不是土地、生产设备等各种生产资料的简单累加,企业价值应该是企业整体素质的体现。 (4)将某项资产脱离整体单独进行评估,其成本价格将和它所给整体带来的边际收益相差甚远。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极小。因此,其评估结果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价值,充其量只能作为价值参照,提供评估价值的底线。 3、现金流量贴现法 现金流量贴现法又称拉巴鲍特模型法,是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的情况下,将发生在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既定的贴现率统一折算为现值再加总求得目标企业价值的方法。 4、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基于类似资产应该具有类似价格的理论推断,其理论依是“替代原则”。市场法实质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参照企业,在分析、比较两者之间重要指标的基础上,修正、调整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运用市场法的评估重点是选择可比企业和确定可比指标。 (1)首先在选择可比企业时,通常依靠两个标准:一是行业标准,一是财务标准。其次确定企业价值可比指标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可比指标要与企业的价值直接相关。其中,现金流量和利润是最主要的指标,因为它们直接反映了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 (2)市场比较法通过参照市场对相似的或可比的资产进行定价来估计目标企业的价值。由于需要企业市场价值作为参照物,所以市场比较法较多地依赖效比现金流量贴现所需信息少。但假定,即“市场整体上对目标企法将失灵。在实异和交易案例的市场尚不完善,的使用受到一定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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