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二是报酬所得。三是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四是财产租赁所得。五是财产转让所得。六...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规定有: (1)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除“个体工商户”税目之外的10个税目。 (2)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范围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范围的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又进行明确: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大概的流程如下: 1、发工资前,计算员工实发金额及税金。 2、月初时,根据税金信息在地税网上做综合申报 3、完成申报后,打印缴款书(去银行缴款) 4、做个税的明细申报 5、检查明细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缴款金额相符) 其次,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 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0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1,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