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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等金融机构限制纳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的执行人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及时向法院报告其存款情况;2...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会造成如下不良影响: 1.名下资产被冻结、扣押。 2.被限制高消费、炒股、出境。 3.无法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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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俗称的进入黑名单,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可能对你日后的贷款、注册、担任高管、高消费、对外招投标等等多方面产生影响,所以建议尽量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消除黑名单为宜
向执行法院提交《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法院经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制作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天长人民法院失信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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