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会造成如下不良影响: 1.名下资产被冻结、扣押。 2.被限制高消费、炒股、出境。 3.无法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申请强制执行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一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履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会影响的,首先,信用调查的不良影响是当事人的经济生活,如信用卡和贷款。一般来说,父母有不良记录不会影响他们的孩子,因为在信用调查中心,他们是独立的信用体,彼此之间没有关系。同时,信用调查系统本身没有黑名单,只是客观地记录信用状况,黑名单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自己列出的。《关于加快信用监督、警告、处罚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三项资格限制规定:招聘(聘用)为公务员。限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为不诚实执行人的,不诚实情况作为评价、评价、晋升的参考。
根据《最高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几项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被执行人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抵制执行情节严重或有多种失信行为的,可延长1~3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或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事先删除失信信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的确定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等方法避免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命令的;(6)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和解决协议。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858人已浏览
673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