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有: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
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包括:1。虚假投资的法律风险也可以支付其他股东的虚假投资行为;贷款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投资的,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非货币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股权基金产品,股权融资的法律风险要点如下: 1、股权融资中,股权结构设置不当存在的风险 公司由于急于夸大规模,在引人投资者时往往会忽略股权转让的比例结构,导致股权比例被逐步稀释,原来的投资人在公司中话语权逐步丧失,致使控制权落空。如果控制权过于分散,往往使公司缺乏最终话语权人,内耗严重,影响发展。同时,企业也更容易遭遇并购威胁,影响企业长期的持续经营。 建议:在增资扩股或引进投资时,应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及早防范法律风险,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进行周全的法律策划,以防止企业控制权旁落,甚至落入内耗。 2、股权融资过程中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公司在股权融资时,不得不将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告知投资者,这就使商业秘密存在着泄露的风险。 建议: (1)初步接洽时,只提供计划书的摘要; (2)商业计划书时,尽量不要披露特别机密的信息和数据,只要把拥有的产品和技术能够带来的好处和它能满足的市场需求讲清楚即可; (3)有些关键性的商业秘密或技巧诀窍,不到最后的关键时刻不要急于讲出来; (4)询问与该投资公司打过交道的其他企业家和中间人士;该投资公司员工的职业操守情况;了解其目前是否已经或即将投资你的竞争对手;以及其他可能与本公司有利于冲突的问题; (5)签署保密协议:包括保密范围、保密义务对象范围、对信息接收方的要求、保密期、违约责任等。 3、控制权稀释风险。 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建议:一般来讲,VC、PE在向一家公司注资时,为保护其自身利益,投资机构一般会要求与融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融资方要向投资方提供业绩保证或者董事会人员安排保证等等。公司控股股东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协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要客观估计公司的成长能力,不要为了获得高估值的融资额,做出不切实际的业绩保证或不合理的人员安排保证。 4、机会风险。 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建议:控股股东在与投资方签订业绩保证协议之前,要正确认识到该等协议的对赌性,即业绩达到一定条件时,融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业绩未达到一定条件时,投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不能仅仅考虑赢得筹码时所获得的利益,而更应考虑输掉筹码时是否在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 5、经营风险。 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该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中,且投资方股东要求公司保证投资方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一定席位。 建议: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份公司尤为重要),投资方要求融资方进行董事会人员的安排保证时,一定要首先保证自己的人员安排以及人员安排是否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并能使上述人员服从自己的利益安排;融资方应在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中,对董事会如何获得授权、获得何种授权、在怎样的条件下获得授权、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及对董事会行使权利不当时的救济等等条款,都应有详细规定。
国有企业控股投资的法律风险如下:1。股权投资对象的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点:(1)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2)投资非标准私募基金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二、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股权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出资;二是股权转让;三是参与增资扩股。直接出资设立中的两大法律风险,即虚假出资和非货币出资。1、虚假出资的风险点:(1)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2)借款协助他人虚假出资的,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风险点: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所有权存在缺陷。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一定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没有明确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存在一定的风险:未评估定价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可能与章程定价金额不一致.财产交付但权属未变更。近年来,非货币出资存在许多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的法律风险。比如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纠纷,会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专利权和商标权出资超过法定有效期,导致出资缺陷。(2)股权受让中的法律风险点:(1)目标公司存在未知或债务,如目标公司对外偿还债务,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股权转让存在许多风险点和问题,如转让的股权是否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获得了相关授权或批准等。其中,目标公司或负债容易被忽视。或有债务不仅包括约定的条件或承诺的责任,还包括在条件实现时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包括会计报表中不可能记载或有债务的偶发性债务,如产品质量债务。(3)增资扩股中的法律风险风险点及防范意见:1、董事、高管未履行勤勉义务。《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在增资过程中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违反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恶意摊薄小股东利益。增资扩股时,应尊重小股东的意见和利益,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在小股东反对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借款等方式融资。三、国有资产权益流失。一些国有企业高管擅自放弃国有企业参与增资的权利,让与自己有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增资,损害国有企业权益,可能构成犯罪。三.股权投资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总体风险:国有企业对投资公司失控严重。在分析了投资企业三年来的重大法律纠纷后,发现个别集团投资领域复杂,投资水平过高,决策程序不规范,国有资产控制力不强,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不派人员。不参与管理,很难有效控制参与和控股的企业。分类风险:根据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有三种不同的法律风险。第一类是参与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的主导地位。第二类是控股企业,其风险在于内部人的控制。三是各持有50%股权的企业,其风险在于企业僵局。四.股权投资退出的风险和防范股权投资退出的途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清算、重组和破产。风险点: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海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和风险防范点:难以控制,风险种类繁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近年来,许多国有企业由于投资风险评估不足,投资行为偏离标准化操作。短期投机心理严重,人员管理体制存在重大疏漏等因素,在海外投资中遭受重大损失;同时,由于合同签订时考虑不足、相关凭证、合同保管不善等原因,涉外诉讼和仲裁的败诉率也较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