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依法清算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的前提是公司有解散的事由出现。比如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42条,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清算组应当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原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1)公司依法宣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内容,应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而不能包括自然状况。这是因为,异议登记的目的旨在打破登记的公信力,避免房屋权利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是指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权利被依法收回、存续期届满、土地灭失、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