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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
1、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2、虽然你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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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单位不能再以不适合(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二、如果你真的不适合,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适合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同时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你千万不能写辞职信,你写辞职信,就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了,单位不用给你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也同意,单位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金。你不同意,单位只能按照我上面第二项说的办理。
一、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单位不能再以不适合(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二、如果你真的不适合,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适合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同时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你千万不能写辞职信,你写辞职信,就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了,单位不用给你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也同意,单位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金。你不同意,单位只能按照我上面第二项说的办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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