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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是房屋能够正常出售的重要证明文件,只有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也才能对房屋行使各种...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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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向您提供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对您权益的侵犯,谈不上退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第三,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消费者却有《房屋所有权证》是咋回事?曾经有一些项目,开发商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但却给消费者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所有这类项目在开发程序上都有缺陷,其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项目的开发商提供的所谓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必是真的。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非法项目,还是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沈阳市的土地使用证更名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特别是国土资源局的规定,当申请土地使用证更名时,首先要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然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而且根据不用的土地用途,进行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划分。而不用用途的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不用的费用,这是在土地使用权的更名中需要注意的。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是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所以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当然土地的使用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到期后没有去续期则会视为违规使用土地,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使用土地的有效期限,及时去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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