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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房屋,由夫妻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房地产属于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房地产登记方的...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一般来说,房屋属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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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新婚姻法中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上海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确保了房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还贷的,在离婚时,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二、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的处理和前种情况相同,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应注意保留用婚前个人财产还贷的证据。所以,后,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要向对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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