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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害人就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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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也明确指出:“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更改诉讼请求原则上需要重新起诉,但是增加诉讼请求则不尽然。 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因此,即使在开过一次庭后,因为尚未判决,理论上仍属于诉讼的审理阶段,你可以向法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如果是变更的话则依楼上律师所说的,具体是看如何理解“多予赔偿”。如赔偿医药费以外,要求赔偿误工损失,则完全可以认为是“增加诉讼请求”。 补充一下:要求对方多予赔偿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的损失超过你原先的请求额度,否则即使你增加了诉讼请求也会因缺乏证据而得不到法庭支持。另外,一旦你请求赔偿的数额超出了法院实际判决的赔偿额,则该两者间的差额(即请求额-最终判决额)视为你的败诉,你将因此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民事法律关系中主要是保护合法财产权益的,它强调的只是“补偿”,而不是惩罚性赔偿。任何损害赔偿请求都必须以实际受损失范围为限,受害人不能因诉讼而增加取得损失以外的多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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