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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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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如果职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些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不可抗力或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裁员的客观条件。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解除搬迁的规定,而是工作场所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可以算是触发条件。签订劳动合同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种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这表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通知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未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很大变化,单位搬迁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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