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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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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关于公司搬迁问题首先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机制表决,并形成相应的表决结果。如果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恶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则应当尊重表决结果。只有在大股东不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或者恶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时。受害方可起诉法院申请撤销表决结果,或者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如果是为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应当以企业名义与拆迁办交涉,不能协商处理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看具体情况,公司城市搬迁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同一城市搬迁的,按照当地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关于预防和处理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动争议的意见》广东省社会法规2013〕3(3)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股东)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和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在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职工可以乘坐市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或者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没有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和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减少职工的工资;双方可以连续计算劳动合同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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