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 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
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计算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要依照相关法规估值,还要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出资少的人不能占用更多的股份。出资少、股份多的情况是不合理的。股份数量取决于协议。这取决于合伙人的股权分配。股份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金额无限制。股东自行协商,以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体现。
是的。股权比例可以与投资比例不同。只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1、如果硬性规定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出资较多的股东可以将出资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赠送给出资较少的股东。这样,我们就可以成功地避免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的规定。毕竟,股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也可以放弃或赠与。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1,303人已浏览
2,313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