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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东认购的出资额计算,非货币性财产的定价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估值,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让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干股是一种不能自由转让的受限制的不完全股权,其持有人虽然是公司的合法股东,并实际享有着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但依然并不拥有该股权的所有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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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股东协商签订退股协议。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立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可以敦促懒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不缴纳的,丧失股东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逃避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是的。股权比例可以与投资比例不同。只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1、如果硬性规定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出资较多的股东可以将出资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赠送给出资较少的股东。这样,我们就可以成功地避免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的规定。毕竟,股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也可以放弃或赠与。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1.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 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致。 2.根据公司法,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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