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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不能取户口,需要重新发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第19条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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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凭出生证明,还有准生证(一式三份中的一份是派出所保留的,也有的不留,但是需要看)、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证件据需要原件。有些地方还需要街道和居委会出具的上户口的申请。一般的流程是这样的: 1、凭准生证在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凭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到街道或者居委会以及乡镇区县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上户口的证明。 3、凭借准生证、出生证、申请(上户口的)、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上户口。一般情况下,给孩子起好名字,凭以上的证件,到派出所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需要的:迁移户口需要户口迁入(出)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的证明才能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果是14周岁以下的孩子,按照新生儿入户的程序办理,需要拿着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如果是超过14周岁的孩子入户口,要按照户口补录程序办理,在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下,需要监护人写申请,所在村委会提供出生证明,在读学生的话,还需要提供一下学籍档案,然后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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