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中的合同在履行过程出因出现意识以外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实现追求利益。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便解除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否则就是违约行为,第二。如果对方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知道可能有这样的风险,现在来解除合同。这样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责任 如果涉及的金额大的话最好找官司。如果少你自己想办法解决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 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3、变更标的物。因情势变更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原合同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的种类物的,可以允许该当事人以同一种类物替代履行。 4、拒绝先为履行。这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依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得先为履行,在履行期到来时,相对方因情势变更导致财产状况恶化或信用发生危机等情况,难以作出对待给付,则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没有提供依合同作出对待履行的担保时,可拒绝先为履行。 二、能否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即解除(或终止)原合同关系,并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如果采取变更合同内容的方式仍不足以消除情势变更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显失公平结果的,该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救济,解除合同关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如在承包、租赁、供应等长期履行的合同中,因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关系时,通常应终止合同,并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在终止合同仍不能使双方当事人获得公平结果时,才应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基于情势变更更易适用这一原则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免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且相对方不得对此请求损害赔偿。
房价的跌宕起伏是不确定的。虽然由于其他原因,房价的上涨或下跌超出了买卖双方的规定,但在订立房屋买卖时预期的风险,这是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房价暴涨还是暴跌,开放商还是购房者都不能以情况变化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所谓情况变化,是指双方订立合同后,双方难以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使合同难以履行。如果继续维持,可能会损害一方的利益; 使合同原有效力不公平,因此以情况变化为由变更或解除合同,平衡双方的利益和损失。情况变化一般是指突发事件、货币严重贬值、金融危机或一些重大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