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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退伍军人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创业贷款如果该退伍军人具有创业条件,并且所在地刚好对退伍军人有创业贷款政策支持,那么退伍军人可直接申请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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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荒山、荒地、沙滩、荒水开发,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种植养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免征营业税。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备案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三等功以上的,备案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备案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二等功以上或者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备案总分可增加20分。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或录取。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以下费用: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认证费、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经营登记管理费、⑤其他登记管理费。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支持信贷。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4)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5)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4)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5)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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