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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
自留地是一历史概念,指的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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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立遗嘱的。自留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自留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在于宅基地是农村农民和个人作为宅基地占有,利用本集团所有的土地。自留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1、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土地确认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宅基地必须重新分配,但其中涉及的利益分配也可能妨碍过程。但是,非法占有土地的宅基地一定会被回收。2、荒废宅地农民进城购房后,农村房屋长期闲置,长期无人居住,房屋无人维护和翻修。房子容易腐烂,倒塌的现象是我们所说的危险房间。这样政府回收房屋,处理,消除危险。3、没有人继承的宅基地农村有老人,没有孩子没有女儿,没有依赖,他们是五保户。他们生前有国家抚养,有生活自立能力的国家每月分发生活费和生活物资,年龄大了就去敬老院享受晚年。他们去世后,他们的遗产没有继承人,所以他们的房子被收回,村子的集体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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