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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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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后,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47%.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社员,自留地上的产品归社员所有,长期不变.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饲料地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集体分配的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自留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蔬菜等,能擅自用于非农业生产。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和开荒地合在一起的数量,根据各地土地数量的不同而有多有少,一般占生产队人均耕地面积的58%,最多不能超过10%。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如上,需要提醒您的是,无论是自留地还是宅基地,遇到征收了的话都可以得到相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后,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4—7%.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社员,自留地上的产品归社员所有,长期不变.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饲料地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集体分配的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自留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蔬菜等,能擅自用于非农业生产。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和开荒地合在一起的数量,根据各地土地数量的不同而有多有少,一般占生产队人均耕地面积的5—8%,最多不能超过10%。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如上,需要提醒您的是,无论是自留地还是宅基地,遇到征收了的话都可以得到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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