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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暂行)第42条规定是什么?

2022-09-11
对预算相关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限时纠正、处理。XX主任会议每年应当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听取相关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根据需要,主任会议可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员会(预算工委)应当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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