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到当地检察院举报,属于检察院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报人向检察院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触犯的罪名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属于公安侦查刑事案件的范围,但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要案线索实行分级备案的管理制度。县、处级干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省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备案,其中涉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备案;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院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最规定》明确18种情形为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 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 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警具,或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诉讼参与人的; 6、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 7、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我们可以选择的控告司法机关的方法非常有限,特别是上级有关单位如果不予以重视的话,民众可能有一种申诉无门的感觉,所以,现在很多事情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似乎只能通过舆论媒体将事情闹大,国家有关单位才会引起重视,这样的状态其实是很不好的。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犯贪污罪的,要视贪污数额和情节量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或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判刑。“其他较重情节”是指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九种特定款物的行为。 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4,298人已浏览
1,035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