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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一般为1-3天,如果属于晚婚的,上海市规定可以增加晚婚假7天,所以晚婚假期规定总共可有10天的假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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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有关延长生育假具体规定,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通过后实施。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不仅仅是各地区晚婚假不一样,就连同一地区的晚婚假也是有很大区别的。一般在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能享受当地规定的晚婚假,收入不受影响,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各类单位组织工作的人员,则不一定能享受到当地规定的晚婚假,或享受晚婚假后,收入会受到影响。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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