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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将房屋赠与其妹妹的行为是可撤销民事行为,你可以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王某的赠与行为才无效。《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法律意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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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只要赠与人在生前没有撤销、改变,赠与人死亡的,赠与协议仍然有效
房屋赠与协议有效吗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综上,房屋赠与协议去公证就有法律效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2019南京市房屋赠与的手续及其相关问题。其实房屋赠与的手续在全国的范围内都是一样的,因为房屋的赠与并不会有什么经济纠纷。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2019南京市房屋赠与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口头赠与须有有证人或录音或事后补写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理界将遗赠和赠与的区别确定为: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一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形成合意。 2.遗赠是死因行为,即遗嘱人死后方才生效法律行为,而赠与除附期限、附条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是要式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赠与是不要式行为,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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