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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该判决已生效,明确为归女方的,则即为女方所有。如果被男方过户了,而买方又是知情该房不属男方,可视为恶意串通,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
一、根据你的陈诉,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因是一起签订的购房合同,因此以后的房产证会有男女双方的名字; 二、对于贷款购房,在贷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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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属于你的,但你应该给女方适当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只能由法院判决。 2,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6,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你的问题是有些复杂。首先,出卖有些不可行,因为没有产权证,出售是存在问题的,除非有人愿意买;其次,如果分割,法院也不能分,只能确定由谁居住使用或者给予补偿。另外,她现在提出的要求,在你来说可能不能接受,但在外人看来,可能也是公平的,如果能不写她的产权,写儿子的,她可以居住也是一个办法。离婚确实不容易。建议你最好还是有机会回上海和律师当面谈谈为好。
1、房产为女方婚前首付购买,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会判给女方,因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会要求将男方支付的数额予以返还,一般是夫妻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2、因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于房子的任何处分都是合法的。 3、关于彩礼,双方离婚时,如果(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家庭困难,法院可能支持返还彩礼,但法院会调查具体情况后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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