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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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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1、弟弟只需要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即可,对于判决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弟弟所有,因为法院“判决房子归全额出资的弟弟”。因此弟弟只需给姐姐234万。2、如果姐姐未实际出资,姐姐不应当享有该房屋的份额,当然如果姐姐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和自己名义商业贷款,视为姐姐出资。3、一审判决时房屋已经装修,法院应当已经考虑了装修情况,至于物业费、水电费煤气宽带使用费由使用者承担,存在初装费的,如法院未与考虑,可在二审中主张。4、另行起诉诉姐姐要求返还房款、装修费、物业费所有费用的45%以及利息,不会得到支持,应为这些问题在一审中和上述3点中已经考虑。如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未对此进行认定,可以在上诉审中进行考虑。5、一审法院应当考虑出资比例来判决,如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中缺少相关项目,可以提起上诉。6、因此,建议你认真研究一下一审判决书,如果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缺少必要的项目,建议提起上诉,主张相关权利。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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