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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例误诊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
1,在诊疗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误诊患者,造成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但是限于现有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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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鉴定程序:(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损害司法坚定。
判断误诊应从以下两个角度考虑: 第一,责任性误诊,是指医生马虎行事、疏忽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误诊。常见的责任性误诊错误有以下几种:采集病史草率,不详细地询问病史,不重视患者或家属提供的情况;忽视其他医疗单位或其他科的资料,不重视陪护医务人员意见;不认真分析病因,放弃关键性的检查项目、盲目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不执行上级医生的指示;对疑难问题不及时请示或会诊,擅自鲁莽行事。 第二,技术性误诊,即由于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低下造成的,医学各学科均有自身的一整套科学规律,各级医生必须达到技术水平的要求才能胜任医疗工作。比如个别医务人员不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对于某些疾病,依据当前的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如果应该确诊而没有确诊或错诊,则属于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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