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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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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甲的动机很简单,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根据法律可以要求2月份到4月的双倍工资。至于把合同日期定在5月1号就是为了固定证据,形成单位违法的事实。 员工乙的动机可能也是在制造工厂违法的事实,按照法律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2008年初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合同的话,双倍工资的补偿也是很大的一笔数额。
没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在未订立合同期间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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