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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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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出让公告应当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方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发布拍卖公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出让人应至少在拍卖开始前20天,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1]。公告内容(1)转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限、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投标资格的方法;(4)索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五)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投标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是如何规定如下。 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所需资料 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 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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